2023年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3/5/29 11:00:50 被浏览:18886次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2017年,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儿科学,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0个国家级平台,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级研究平台以及16个市级医疗中心。医院设有疑难病例会诊中心和国际远程会诊中心,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二)应聘人员入职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网站,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咨询电话:010-596166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29日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儿科学,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0个国家级平台,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级研究平台以及16个市级医疗中心。医院设有疑难病例会诊中心和国际远程会诊中心,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二)应聘人员入职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网站,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咨询电话:010-596166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29日
时间:2023/5/29 11:00:5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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