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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招聘博士辅导员2名,教师117名,实验岗7名,教辅7名

发布:2024/2/18 19:21:34 被浏览:21023次
一、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 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6.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网站(www.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3.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4.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规定的符合相应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 为入职的优秀海内外青年博士(后)发放住房补贴;符合山东省、济南市人才政策的,享受有关待遇。
(二)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三)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联系人:井老师,0531-86180036;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24年2月8日

附件链接:http://www.rsc.sdnu.edu.cn/info/1004/3663.htm

时间:2024/2/18 19:21:34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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