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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实验中学琶洲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26人)

发布:2025/5/7 14:39:40 被浏览:573次
一、学校简介
  广东实验中学琶洲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南TOD地段,毗邻广州地铁12号线赤沙北地铁站,地处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试验区汇聚了腾讯、阿里巴巴、唯品会等众多互联网头部企业,是海珠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打造新兴产业数智先锋的重大发展平台,是广州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高地。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本科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5周岁。
  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5周岁。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毕业生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被聘用,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四)2025年毕业生报考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9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广东实验中学琶洲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zsxt.gdsyzx.edu.cn/bm?xs=yctr41),按照系统要求报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彩色证件近照(JPEG或JPG格式);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在读证明及相应翻译材料等;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以职称条件放宽年龄的人员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确保自身满足条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经报名确认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17日17:00后在报考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应聘人员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不另行通知。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8日9:00至5月19日17:00登录报考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通过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22日9:00起登录报考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广东实验中学官网(http://www.gdsyzx.edu.cn/index)和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参加笔试,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其余为候选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广东实验中学琶洲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2)及所列清单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除报名表(由应聘人员在报考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签名)外,其余报名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广东实验中学官网(http://www.gdsyzx.edu.cn/index)和面试准考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教学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不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应聘人员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将送检察、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非首次就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包括2025年毕业生、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考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招考,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直接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4.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5.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7.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8.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1508088(资格条件咨询)。监督电话:(020)89185372、(020)89185385。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9.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5年5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248791.html

时间:2025/5/7 14:39:4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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