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充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5/27 9:25:33 被浏览:1007次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市属教体系统单位(学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它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语文教师6人、小学数学教师6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小学体育教师2人、初中体育教师3人、资产与财务管理岗1名。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不作此项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其认定时间截止为2025年5月23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其他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核流程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称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按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需要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七)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个人人事档案、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关注不及时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随机排列考生考号;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设备、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每场考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告咨询电话:0817-2288030;监督电话:0817-2288583
附件:附件1-2.doc (96.0 KB)
信息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295.html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市属教体系统单位(学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它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语文教师6人、小学数学教师6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小学体育教师2人、初中体育教师3人、资产与财务管理岗1名。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不作此项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其认定时间截止为2025年5月23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其他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核流程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称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按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需要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七)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个人人事档案、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关注不及时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随机排列考生考号;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设备、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每场考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告咨询电话:0817-2288030;监督电话:0817-228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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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5/27 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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