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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卫市海原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110人)

发布:2025/5/30 13:33:24 被浏览:1038次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
  按照自治区的核定数量,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10名(其中:三河镇29名、海城街道8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海原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职责
  遵循“一员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主要从事社区政务、民生、治理、公共、公益、便民服务等工作,采取岗位内考生排名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录用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社区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居民群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联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原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海原县2025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00:00—6月10日23:59,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填写、选择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后,提交报名;
  3.报名需上传的资料:(1)红底彩色证件照(小二寸);(2)退役军人证书;

  (三)笔试及加分项目
  考试主要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试卷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联合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全程监督。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主要包括:国情、区情、县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工作实务、写作表达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含相同分数),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原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处理民间纠纷和应变突发事件能力等内容。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进行资格联审,根据联审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原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关于岗位递补
  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三河镇、海城街道办统筹安排具体社区岗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2025年应届大学生可暂缓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资格保留至2025年7月31日),试用期3个月。同时,负责聘用人员学习培训、绩效考核、人事档案、报酬发放等统筹管理工作,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五、薪酬待遇
  1.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三河镇、海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2.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社发〔2024〕18号)有关规定执行专职社区工作者“4岗24级”岗位等级薪酬(含“五险一金”)。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原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社会工作部,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联合第三方机构全程做好具体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所有程序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需要考生负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县委社会工作部   0955-4012034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955-4015310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14:30-18:30(节假日除外)。

  海原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505/t20250529_4921787.html

时间:2025/5/30 13:33:24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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