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人公告
发布:2025/7/14 9:50:53 被浏览:125次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博士、副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附件1-1),公告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引进资格。
(三)考核
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考核按100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另增加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引进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硕士研究生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人才引进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有关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成绩查询以及其他通知等,应聘人员需自行查阅。
1.张家界红星网(http://redstar.zjj.gov.cn/)
2.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站:http://bm.hnrcsc.com/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按照最低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暂定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综合成绩与排名。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选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引进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3.招聘单位下发考察通知7个工作日内,因本人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相关名单经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职级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职务经济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4—82018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44—8228097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4—8222465
文章来源:http://redstar.zjj.gov.cn/c1348/20250710/i1087734.html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博士、副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附件1-1),公告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引进资格。
(三)考核
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考核按100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另增加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引进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硕士研究生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人才引进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有关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成绩查询以及其他通知等,应聘人员需自行查阅。
1.张家界红星网(http://redstar.zjj.gov.cn/)
2.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站:http://bm.hnrcsc.com/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按照最低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暂定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综合成绩与排名。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选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引进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3.招聘单位下发考察通知7个工作日内,因本人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相关名单经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职级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职务经济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4—82018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44—8228097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4—8222465
文章来源:http://redstar.zjj.gov.cn/c1348/20250710/i1087734.html
时间:2025/7/14 9: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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